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)第十五条规定,新入职的工人乙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:
B选项正确,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;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;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、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;D选项正确,自救互救、急救方法、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;C选项正确,安全设备设施、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;A选项正确,本车间工段、区、队)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(包括规程);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;
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。
E选项属于干扰选项。